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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阅规则


退证、身份证注册须知

一、退证须知

1.退押金时请在押金条背面签字以下内容:

收到退押金50元(伍拾)整。

姓名:XXX

年/月/日

2.押金条遗失,持借阅卡挂失,为期一个月,一月期满后凭身份证复印件和借阅卡退押金,办理新证。

 

二、身份证注册须知

1.凭本人身份证注册(代办无效)。

2.填写手机号码,设置6位数密码(此密码为网上登录查询密码)。

3.现有借书证的读者(包括外馆借书证),未退旧证的不能用身份证注册。



图书流通(外借、续借)规则

一、 外借制度:全开架借阅模式。读者可自由选择自己需要的图书。书刊出馆,须到工作人员处办理外借手续。


读者文献借阅权限一览表

二、 图书续借规定:

1.图书过期不能续借。

2.续借是自图书应还时间当日计算续借时间,请读者在所借图书即将到期前办理续借。


三、 所有借书、续借等操作必须是在读者记录未被冻结的情况下才能进行。


图书馆馆藏书刊逾期处理办法

一、 读者所借书刊应按时归还,逾期未还者,暂停其外借资格直至归还并办理交纳逾期使用费手续止,每册图书、期刊每超期一天交纳借阅滞纳金0.1元。


二、 逾期天数的计算

1.还书日期在借阅览期内的,一律从应还日期的第二天计算;

2.书刊遗失,从应还日期第二天开始计算逾期时间